股票作为股东行使股权的法律凭证,是一种要式有价证 券,股票的制作和记载事项,都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要求。
从这个意义上说,股票可以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法律文件,因此传统的股票都是采用纸面形式,即是有形的,可见的。但是,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,无纸化股票越来越显示出生命力。
所谓无纸化股票,就是不再印制纸面形式的股票,而是将其输入电子计算机,以电子计算机所贮存的有关信息 作为股东行使股权的法律凭证。股票交易也都通过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手段组成的系统进行。
由于这种系统具有高效、安全、保密、费用低等特点,股票无纸化已成为世界证券市场发展的方向。
本条对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其他无纸化的形式都作了规定,也就是说,我国股票的法定形式有两种,
一是纸面形式;
二是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。
股票作为一种法律文件,应当载明一些法定内容。按照本条规定,股票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有:
1、公司名称;
2、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;
3、股票种类、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;
4、股票的编号;
5、公司盖章和董事长签名。发起人的股票,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。 以上这些主要是对采用纸面形式股票的要求,对于无纸化股票而言,上述主要内容在电子计算机中也应有所记载和反映。
股票精彩推荐
K线分析文章列表
股票基础知识学习
推荐股票学习文章
股票杂谈
股票名词解释
股票相关阅读
热门股票文章
股票近期锐点